灾区孕妇救助工作具体安排意见
为加强灾区孕妇救助工作,保证灾区孕妇预产期内正常分娩,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医院灾区孕妇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具体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敏、林少雄; 副组长:张玉华、雷庆和、毕秀英; 组 员:蔡秀芹、张 莉、于志春。 (二)专家指导组 组 长:毕秀英 组 员:李红丽、孙玉洁。 (三)医疗护理救助组 组 长:毕秀英 副组长:金 茹、张 莉。 组 员:聂凤福、张殿洪、郑云芹、马红梅、张丽君、徐 磊、沈艳霞、许红梅。 (四)医疗保障组 组 长:刘淑珍、陈 水 组 员:马长华、高 巍、苏春来、陈伟君、王成宇。 (五)协调接待审核组: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