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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孕妇救助工作具体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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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灾区孕妇救助工作具体安排意见

 

为加强灾区孕妇救助工作,保证灾区孕妇预产期内正常分娩,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医院灾区孕妇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具体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志敏、林少雄;

副组长:张玉华、雷庆和、毕秀英;

  员:蔡秀芹、张  莉、于志春。

(二)专家指导组

  长:毕秀英

  员:李红丽、孙玉洁。

(三)医疗护理救助组

  长:毕秀英

副组长:金  茹、张  莉。

  员:聂凤福、张殿洪、郑云芹、马红梅、张丽君、徐  磊、沈艳霞、许红梅。

(四)医疗保障组

  长:刘淑珍、陈 

  员:马长华、高  巍、苏春来、陈伟君、王成宇。

(五)协调接待审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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