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性”福生活须增强“疣”患意识

[ 来源:吉林市凤凰妇产医院 2013年04月19日 ]

      市凤凰妇产医院妇科专家哈晓颖提示:


      追求“性”福生活须增强“疣”患意识 


      记者 史艳菊


      今年春节后,已经结婚两年的小白想怀孕做妈妈了,可是,当她来到一家妇产科医院做孕前检查时,却被告知“暂时不宜怀孕”!原来,最近这些日子,她老是出现分泌物多且极臭的症状。为了弄明白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怀孕,在丈夫的陪伴下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患有尖锐湿疣。
 

     医学常识告诉人们:尖锐湿疣是一种性传播疾病。在小时看病的这家妇产科医院,经验丰富的妇产科专家为避免使患者与家人产生猜疑和纠纷,在诊断时使用英文名称代替“尖锐湿疣”。尽管如此,夫妻俩“破译”出了医生的“密码”后,还是爆发了一场你指责我、我埋怨你的“战争”。最后还是只能听从医生的告诫:要等到彻底治愈后再怀孕。
 

    为这位患者主持治疗的市凤凰妇产医院妇产科主任哈晓颖告诉记者, 尖锐湿疣,又称尖圭湿疣、生殖器疣、性病疣。它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引起的皮肤病。通常在两性生殖器、会阴或肛周等皮肤黏膜引起病毒感染,主要经性接触传染,或与污染的物品如内裤、浴盆、浴巾等密切接触传染,胎儿经感染的产道传染。近年来,在我国,尖锐湿疣成为最主要的性病之一,感染患病的年龄段也呈现扩大和蔓延的趋势。而且,尖锐湿疣的慢性感染直接导致了宫颈癌的发病,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哈晓颖说,HPV是人乳头瘤病毒的英文名称的缩写。HPV病毒属环状双链DNA病毒,目前共发现100多个型别,其中30个型别与生殖道感染有关。较早性交、多个性伴侣、免疫力低下、吸烟及高性激素水平等成为发病高危因素。生育期女性感染HPV不宜怀孕,因为由于孕妇肌体免疫力受到抑制,性激素水平高,阴道分泌物增多,外阴湿热,容易加速尖锐湿疣损害的形成,且不易治癒。
 

      这位患者为什么会在孕前检查时才被诊断出患有尖锐湿疣呢?
 

      哈晓颖说,通过分析患者的病史,认为女性所以出现在孕前及妊娠期才检查出尖锐湿疣的情况,主要是有一个HPv感染由长期潜伏感染、经过亚临床感染阶段,最后才形成尖锐湿疣的过程。在临床上确实已经存在孕妇在妊娠期间被检查出患有尖锐湿疣的病例。如果是已经接近妊娠足月时发现患有尖锐湿疣,在治疗中一般不宜采取药物治疗,因为药物治疗对胎儿会造成危害。其次,由于尖锐湿疣病灶体积较大,也不适宜进行手术治疗,因为病变广泛,在孕期时血管增加,血液供应丰富,手术会引起失血过多、术后水肿。对于孕晚期患者,可以主要采取冷冻治疗和电凝与微波治疗。冷冻治疗的优点在于不会使母婴双方产生任何并发症,并且不需要麻醉。
 

      “对于孕晚期患者的治疗还有重要的举措:为避免分娩时产道传染,建议采取经腹剖宫产生产,以保证婴儿的健康,母体的彻底治疗则应该在分娩后6-8周进行。”晓颖补充道。
通过对小白女士的检查治疗,哈晓颖提醒更多女性朋友:追求“性”福生活中应该增强点“疣”患意识,远离这种“疣”心忡忡的日子。如果准备怀孕做母亲,一定要在怀孕前早些进行身体检查,千万不要带病怀孕。带病怀孕无论是对母体自身还是胎儿都存在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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